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关于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 发布时间:2018-07-20
各有关单位:
国务院于2015年3月发布了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国发[2015]13号)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并于同年12月印发了《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伴随新《标准化法》的颁布实施,由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已正式纳入《标准化法》管理范畴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方案》和《规划》,促进江苏交通企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,我会于2016年起开展全省交通行业团体标准编写试点工作,2017年初成为江苏省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,2018年3月被确定为国家标准委第二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。
为切实开展好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,我会成立了“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”及相应工作机构,并于2018年5月30日正式启动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团体标准修制订试点工作。请各单位根据启动会议计划要求,尽快完成2018年度团体标准申报立项工作。
一、申报范围
关于高速公路管理养护、交通工程施工、汽车运输及修理等行业的规范和指南等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团体标准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的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团体标准的要求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现行强制标准的要求;
2.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。对所申请标准的国内外标准现状、相关法律法规、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要素和知识产权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。
3.团体标准编制、审查发生的相关经费原则上由编写单位承担。
4.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填报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
四.协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沈克宁
电话:(兼传真)02552201865
手机:13605197579
邮箱:jsjtqx@126.com
附件: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.docx
江苏省交通企业协会
2018年5月31日